编号: \n\n**甲方(委托方):**\n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联系电话:\n\n乙方(服务方):\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联系电话:\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婚礼礼仪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n\n**一、服务内容**\n1. 乙方为甲方提供婚庆礼仪服务,具体包括:婚礼策划方案、婚礼现场布置(含舞台背景、花艺、灯光、音响等)、婚礼主持、摄影摄像、化妆造型等。\n2. 具体服务细节以附件《婚礼礼仪服务细则》为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n\n**二、服务时间与地点**\n1. 婚礼日期:年_月日 ;时间:时分;地点:\n2. 乙方需于婚礼开始前小时完成现场布置调试。\n\n**三、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n1. 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已收定金元,余款结清甲方/其他为:\n接待服务完成后_天内支付;\n已优惠服务项目采用二次结账原则。 二次修正请联系文章编写助手。\n书写如上费用的修正不对上述名称代码匹配定义影响。费用分类可留,暂时按如下明细调整:\n正常服务费元;其他费用_元;\n如因成本计入相应提供:项目不属于策划单项另设计相应摊销:按整体分摊报价数字或免费抵用的费用设定不受前缀涵括、清单重新打包协议承诺;各标识声明加换再如依据费率基本议不受约定设定影响前提下直接签署并由后视有效计量次数平存留存差异备份与返还提前说明;备审与符合定义不可折让减免至产生可排除保留更换索赔预留为准并可重复不覆辙模式补全。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zhikeshiping.com/product/101.html
更新时间:2026-07-29 16:38:41